
重慶二手房交易稅費主要包括契稅、個稅和增值稅,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契稅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x適用稅率
1.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3.個人購買住房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不能享受上述優(yōu)惠政策,應按法定稅率3%征收契稅。
二、增值稅
1.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下同)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三、個人所得稅
1. 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的,應納稅額=(計稅價格-房屋原值-轉(zhuǎn)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合理費用)×20%
2. 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的,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
3. 個人將購買滿5年(含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及配偶,不包含未成年子女)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注意:購買房屋的時間均以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chǎn)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準,二者所注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