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定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共同發(fā)布的《關于保定市主城區(qū)(蓮池區(qū)、競秀區(qū)、高新區(qū))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保發(fā)改價格[2023]1191號),自2024年1月1日起,保定市停車收費標準和規(guī)定如下:
一、采取計時收費的路內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劃分不同收費標準類區(qū)。停放時間40分鐘內免費,超過4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
(1)一類區(qū):
小型車:每1個小時1.50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15元;
中型車:每1個小時2.00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20元;
大型車:每1個小時2.50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25元。
(2)二類區(qū):
小型車:每1個小時1.00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10元;
中型車:每1個小時1.50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15元;
大型車:每1個小時2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20元。
(3)三類區(qū):
小型車:每1個小時0.50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5元;
中型車、大型車:每1個小時1元,全天(24小時)最高收費10元。
保定市停車收費路段劃分:
一類區(qū):七一路、朝陽大街、長城大街、天威路(含以上道路)圍合的區(qū)域;
二類區(qū):北二環(huán)、東二環(huán)、樂凱大街、南二環(huán)(含以上道路)圍合的除一類區(qū)之外的區(qū)域;
三類區(qū):規(guī)劃區(qū)范圍除上述區(qū)域以外與清苑區(qū)、滿城區(qū)、徐水區(qū)之間的區(qū)域。
以上三個收費類區(qū),當日晚18:00(不含)至次日早7:30(含)區(qū)間時段內進入路內停車泊位的車輛,該區(qū)間時段免收停車費,免費區(qū)間時段與計時40分鐘免費時段不連續(xù)、不疊加、不重復免費。
二、按照實行級差收費的原則,依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部門按職責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城市區(qū)域停車設施控制目標、交通狀況和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分時段設置和調整道路停車泊位及定期評估情況,制定不同收費類區(qū)“一路一策、一域一定”個性化、差異化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并依據評估情況變化,進行動態(tài)調整;相同的收費類區(qū)路外停車收費標準按路內收費標準的80%收費,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辦公場所配套建設或內設向社會開放的經營停車場非工作時間按路內收費標準的50%收費。
三、采取計次收費的停車服務場所,不再劃分收費類區(qū)。小型車每天收費標準5元/輛·次;中型車、大型車每天收費標準10元/輛·次。
四、車站、公共交通換乘樞紐、醫(yī)療機構等車流量較大較集中場所配套建設的機動車停車設施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