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燃氣收費標準
根據南昌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發(fā)布的《關于聯動調整我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洪發(fā)改價管字〔2024〕24號),自2024年12月1日起,南昌市(不含安義縣、進賢縣)居民第一、二、三檔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分別為3.21元/立方米、3.53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